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06月19日

業務如何搞砸你的保單?這些地雷千萬別踩

這篇文章參考了公共工程委員會-機關辦理工程保險採購注意事項,加上我處理工程保險的實務經驗,簡要列出了8項常見的地雷。

如果你想避免工程保險被業務員搞砸,請務必看完這篇文章,旗子插在這邊,小心別踩到地雷囉。



無法追溯生效投保

無法追溯生效投保

無法追溯生效投保

這是一顆最大也是最常見的地雷,會出現在辦理公共工程保險時,廠商於得標之後沒有在合理期間內完成保險投保手續。

這樣會導致即使是依法可以追溯生效投保的案件,卻也沒辦法依契約要求追溯生效投保,而遭到機關的裁罰。

我的建議是在你得標之後,請盡快聯繫一位值得你信任的業務員協助辦理報價投保,如果機關有要求保單生效日,才不會因為時間急迫而手忙腳亂


投保險種錯誤

投保險種錯誤

例如公共工程保險規定要求投保安裝工程綜合保險,誤保成營造綜合保險,等到工程驗收時才發現保錯險種,這時候要重新投保時,已經不能依照契約規定的時間生效投保,導致被罰款。

我的建議是必須仔細檢查採購契約的保險項目,看機關是指定要投保什麼保險?如果有不確定的地方,跟機關承辦人確認一下比較保險

當然,如果覺得這一切要自己來很花時間、不符時間與成本的效益,找一位專業且值得信任的業務員協助處理會是我比較建議的做法


漏加附加險或附加條款

漏加附加險或附加條款

例如工程保險契約規定須加保第三人建築物龜裂倒塌責任險交互責任附加條款加保鄰近財物附加條款債權人附加條款等。

但出單時未附加,導致事後需要補批加、加收保費,如果是出險後才發現就更容易發生理賠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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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範圍不完整

被保險人範圍不完整

例如被保險人只有列承包廠商,但沒有將承包廠商的分包廠商以及定作人列為共同被保險人,如果事故原因可歸責於分包廠商或是定作人,就容易發生理賠糾紛。

漏列應該並列為被保險人的廠商,不但會有前面提的理賠糾紛,也有很高的機率會被機關退件,導致驗收請款的程序被拖到,你一定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對吧?


保險需求被列為除外不保事項

保險需求被列為除外不保事項

例如景觀工程可能會使用到如植物、種子等材料,但卻被加貼植生材料除外不保附加條款;又或是工程項目容易損害到他人農作物,但卻被加貼第三人動植物除外不保附加條款,容易發生理賠糾紛。

如果真的遇到被保險公司加了這些條款,我的建議是可以溝通看看,評估假設沒加到會有什麼影響權益的部分?或是跟其他家公司尋求報價會比較好


保險金額不足額投保

保險金額不足額投保

例如房屋新建工程投保營造綜合保險,卻以建造執照記載的工程造價作為保險金額,往往比建物實際造價或工程合約金額少了約70%以上。

這樣變成不足額投保,差額視為被保險人自己保自己,雖然省下了保費,卻得面臨理賠被保險公司依比例賠償的窘境。


保險期間到期未申請展延

保險期間到期未申請展延

例如公共工程尚未完工,但保險已經到期卻又未即時辦理展延,等到工程驗收或是發生事故時才發現,但這時不但失去了保障,還得被機關罰款,造成雙重損失。

我的建議是可以做個筆記或是提醒,當接近保單到期前約1個月至2周左右,就要評估剩餘保期是否足夠涵蓋施工期間?

如果不夠、需要延長,請務必盡快聯繫業務員協助辦理批改延長,避免後續的麻煩事

或者是,找一位可以讓你避免這個問題的業務員,讓他處理到好,畢竟重要的心力必須用在施工上,對吧?


工程變更未申請批改

工程變更未申請批改

與前一項很類似,例如工程施工過程中經決議須追加工程項目,但未即時辦理批改,等到工程驗收或是發生事故時才發現,同樣可能面臨保障不足與罰款的風險。

我的建議是如果確定有變更之後,請務必盡快聯繫業務員協助辦理保單內容變更,才不會影響到你的權益喔

這些地雷如果踩到,可能會造成你很大的困擾,至於如何避免踩到這些地雷,可參考以下兩篇文章,或是找一位能夠協助你避開這些地雷的顧問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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