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02月04日
太陽能板保險

太陽能板保險是一些承保太陽能設備的保險總稱,主要承保安裝在屋頂地面水面的太陽能光電系統。

在你的太陽能設備遭受火災天災竊盜或其他意外事故導致毀損時,讓你能獲得一定的賠償與支援。

這篇文章要談的是投保太陽能保險前最好先要了解的內容,讓你在諮詢前可以先做功課,避免因為業務員的不當規劃而導致你的保單權益受損

為了確保你的投資能夠獲得保障,請務必看完這篇文章,因為我會分享一般業務員不會告訴你的細節,讓你避免上當。



太陽能板保險規劃

太陽能板保險規劃

首先要先提一下太陽能板保險的規劃,在正確的階段規劃正確的保險才能讓保障就定位,以節省你規劃保險的時間。

如果用太陽能板完成進度來區分,可分為以下兩種:

  1. 興建施工期:
    主要以安裝工程險規劃,保險期間一般會以太陽能光電系統工程合約訂的施工期間為準。
  2. 完工營運期:
    主要以電子設備險(或其他保險)規劃,保險期間固定為一年,到期可續保,也是這篇文章後續主要談的保險種類。

如果你想要保的是施工期間,擔心工程發生意外損失、員工受傷或是造成別人的損失,那麼應該保安裝工程險搭配雇主意外責任險

如果你想要保的是營運期間,擔心太陽能光電系統發生意外損失,或造成別人的損失,那麼應該保電子設備險,再依需求加保營業中斷險公共意外責任險

需特別注意與安裝工程綜合險的保期銜接,在太陽能設備正式完工啟用後,立刻進入電子設備損失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承保期間。

如果是在詢價電子設備險時,需要提供完工照片及平面配置圖、設備支出憑證(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結構安全證明書、結構計算說明書等資料作整體評估。



太陽能板保險承保範圍

太陽能板保險承保範圍

經由前面的解說,現在你應該已經知道,依設備完成進度的不同,分別該用什麼保險來規劃比較適合了。

那麼現在要說明的是太陽能板保險承保範圍,了解一下這些保險可以讓你的設備獲得那些保障?

以下會分各個保險來說明與太陽能設備較相關的範圍:

  1. 安裝工程險
    概括式的承保,如果太陽能設備施工過程發生意外事故導致損失,除了保單列的不保事故以外,其他均予以理賠。
    主要承保事故包含:
    火災、爆炸、天災、竊盜等。
  2. 電子設備損失險
    同樣為概括式的承保,只要是因意外事故導致太陽能設備損失,除了保單列的不保事故以外,其他均予以理賠。
    主要承保事故如:
    ✅火災、爆炸、閃電、雷擊。
    ✅碰撞、傾覆、航空器墜落。
    ✅管線、線路破裂造成之災害。
  3. 營業中斷險:
    太陽能設備因承保的事故毀損,而直接導致營業中斷,產生的實際損失,以及恢復營業所需費用。
  4. 公共意外責任險
    太陽能設備也能透過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當太陽能設備因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損時,要負的賠償責任。

相關事件




電子設備保險不保事項

電子設備綜合保險的承保事故不包括哪些

前一段介紹了承保範圍,那麼接下來當然要先來談談太陽能板保險的核心-電子設備險,了解有哪些不保事項?

電子設備險的不保事項主要包含了自然損耗定期維護費用供電供水不穩等可預期之風險,這些與太陽能板營運息息相關,建議要先了解。

由於除外不保事項眾多,礙於篇幅的關係就不逐一列出,如果有興趣了解完整內容可參考下方連結:

除外不保事項條款:(僅節錄部分與太陽能板相關)

除外不保事項讓你閱讀起來可能會有些疑惑,也不太好理解,如果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歡迎在底下留言或者是連繫我討論喔。

要特別提醒你的是,以下不保事項可以加保回來,一般也都會規劃進去,請留意一下是否有漏掉,以免失去規劃這個保險的意義。

  1. 颱風、洪水、地震。
  2. 竊盜


電子設備保險附加條款

電子設備綜合保險附加條款

除了承保範圍以及不保事項,附加條款同樣也影響著你的保單理賠權益。

以下是一些電子設備險在保太陽能板時可能會附加的條款,看看你的保單有沒有被加了這些條款喔。

  1. 加保颱風、洪水、地震、火山爆發或海嘯附加條款
    請務必將這些可能是太陽光電系統常見的意外事故加保回來,才不會少了非常重要的保障喔。
  2. 竊盜附加條款理由同上述。

  3. 天災(火災)賠償限額附加條款
    如果設備被保險公司評估有高風險,可能會限制天災(火災)賠償上限,通常賠償限額最高為保額之50%~80%都有可能。
  4. 維護保養合約附加條款
    要求太陽能設備應有訂明提供維護、保養服務之有效保養維護合約,並再次重申維護、保養之費用不屬於承保範圍。
  5. 空調設備附加條款
    看似擴大承保範圍的條款,實際上是將因未依製造廠商要求裝設或是未妥善維護空調設備所致的損失除外不保,如果發現保單有這個條款,請務必注意應履行的義務。


電子設備保險的保額及理賠

電子設備綜合保險的保險金額及理賠

在了解了電子設備險的承保範圍以及不保事項後,接下來要說說保險金額以及理賠,這樣才知道要保多少?理賠怎麼算?。

保險金額必須為新品重置價格,也就是重新置換與太陽能設備同一廠牌、型式、規格、性能或相類似設備所需的新品價格,並應包含運費、關稅、安裝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

例如太陽能設備的模組、逆變器、支架、電纜線、直流箱或交流箱等等,建議列出明細清單、檢視有無漏列的設備。

而理賠時會考量太陽能設備的損失情況,像是能不能修復?修復費用會不會超過殘值?

如果損失是可修復的,而且金額不會超過殘值,那就會以實際所需修復費用計算理賠,材料不扣折舊,讓你的損失充分獲得填補。

反過來說,如果損失是無法修復的,或是雖可修復,但修復金額會超過殘值時,計算理賠就會用扣除折舊後的實際價值為準。

但如果太陽能設備較新,出廠的年數還不長,建議詢問可否加費附加新品重置價格理賠附加條款,讓全損理賠時不扣折舊,通常3年內的設備都較有機會。

關於折舊的計算,可參考財政部頒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約為15~20年左右,再利用司法院小工具折舊自動試算表試算。

這裡有一點要特別提醒看到這段的你,一個大多數向你行銷這個保險的業務員,都不會主動告訴你的事。

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在每年保額如果不變的情況下,每年可能理賠的最大上限是會遞減的。

所以通常我會主動告知客戶,如果設備使用年限一長,投保這個保險未必符合預期效益,建議要再謹慎評估,才不會損害到你的權益喔。



電子設備保險理賠案例

電子設備保險理賠案例

前面有稍微提到理賠的限額,在這個段落我想簡單分享一個理賠案例,讓你了解理賠是如何計算的。

有一位客戶從事金屬加工,委託廠商在工廠屋頂上方設置了太陽光電系統,裝置容量約200KW,成本花費約850萬元。

客戶擔心設備萬一發生損失,造成投資血本無歸,於是為設備投保了電子設備保險。

保單的自負額約定如下:

天災:損失之15%至少30萬
其他:損失之10%至少10萬

設備在投保的第一年平安無事,但不幸地在第二年因工廠發生小火災,導致設備局部燒毀受損,經保險公證人清點現場損失後,估計需花費50萬做修復。

慶幸的是,客戶在投保時有參考設備取得成本作為保險金額,因此這50萬不須再比例分攤。

這個案子的保單自負額計算如下:

由於發生的事故不屬於天災,因此自負額規定為損失之10%至少10萬

損失金額50萬 * 10% = 5萬,但由於最低自負額為10萬,因此以這個案例而言,自負額為10萬

因此實際理賠金額:50萬 - 10萬 = 40萬

理賠款項經客戶同意之後支付給負責修復的施工廠商,自負額10萬則由客戶自行支付。

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由於這個案例屬於部份損失,也就是設備受損還沒有到無法修復的程度,因此保額只用了一部分(40萬)。

保額850萬扣除已賠付的40萬後,只剩下810萬的額度,我建議要向保險公司申請將40萬的保額加保回來,萬一不幸再次發生理賠,才不會影響到自己的權益喔。



太陽能設備營運中斷風險

太陽能設備營運中斷風險

以上章節將太陽能板保險的核心-電子設備險做了基本框架的介紹,那麼接下來要來談談太陽能設備的營運中斷風險。

設備若發生事故,可能會導致系統無法維持平時的發電量,進而產生營業中斷損失,這將對你的投資造成重大影響。

此時可考慮在電子設備險加保營業中斷險,保額一般會用設備本體保額的10%~20%左右來約定,在營業中斷期間協助你支付費用,以減輕中斷造成的財務壓力。

順帶一提,市場上也有部分的保險公司,是用其他的保險來保太陽能設備+營業中斷險,這個就要以實際接洽的公司而定囉。

營業中斷險通常會約定一個最大補償期間以及自負額天數,例如:

最大補償期間6個月,自負額7天

也就是當發生承保事故導致設備受損,最多只補償6個月的營業中斷損失,但是你必須先自行承擔前7天的損失,這個記得要小心。



太陽能設備責任風險

太陽能設備責任風險

除了營運中斷風險之外,另一個常見的問題是:萬一屋頂上的太陽能板掉落,打到別人或財物怎麼辦?

設備可能因為天災、火災或其他因素發生損失,如果因此導致他人傷亡或財損,負責維護管理的你有可能因此要承擔鉅額的賠償責任。

如果替太陽能板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可為你的投資提供保障,並協助你面對可能發生的索賠。

以下會以屋頂型太陽能設備為例,依所有權的不同,分別提醒你附加條款要注意的部分:

  1. 建物與設備皆為自有:較為單純,記得加保天災附加條款
  2. 設備為自有,向他人承租屋頂設置:除天災附加條款外,建議再附加承租人借用人責任附加條款,如建物發生事故導致出租人的財產損失時,可獲得保障。
  3. 自己出租自有屋頂給業者安裝:除天災附加條款外,建議附加出租人責任附加條款,如建物發生事故導致業者設備損失,且損失原因可歸責於自己時,就可獲得保障。

關於建物承租人火災法律責任,依民法規定,除非建物承租人的過失屬於重大過失,依法對房東才有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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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雖可在租約特別約定加重承租人責任,不限於重大過失才需要賠償,但因公共意外責任險已將以契約或協議所承受之賠償責任除外,如果是向他人承租屋頂的廠商,這部份請特別注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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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與總結

實務上遇到來諮詢太陽能板保險的客戶,大部分是還在評估設備投資效益的階段,成本考量當然是你很關心的一環,而保險成本可分為(1)施工期間(2)完工啟用後,其中(1)施工期間為一次性的成本,而(2)完工啟用後則是每年持續支出的成本。

建議可以思考一下比較擔心哪一種風險?再看相對應的成本是否符合效益?擬定幾個方案來作為投資設備的決策參考。

以上是太陽能板保險規劃上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保障內容、計算方式以及可能需要注意的事項,應該能讓你在投保之前,可以先有個大方向的概念,降低買錯保障的機率。

至於細節的部分,務必再請你可以信任的業務員做進一步的說明,如果真的不知道要找誰的話,可以考慮找這篇文章的作者諮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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